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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站在中华文明这个高度看,您觉得人类社会面临的恐怖主义将会对人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? 答:我认为恐怖主义的问题和刚才我所说的问题类似。中国文化强调尊重社会、强调社会责任,特别是当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的时候,中国文化便体现出它的长处。
儒家信仰的人文性很强。晚年马斯洛称种需要就是超越性需要,这是人的最高需要。天地之性来源于天理,到书院来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恢复自己心中的天理,所以叫学达性天。朱熹宣称这套道理就是孔夫子说的,只是孔夫子没有说得这么清楚。虽然名称不同,即宗教的象征符号不同,但都是一套安顿生命的信仰。
官学除了没有独立的学术精神之外,更注重科举利禄。二是理学不仅仅是一套哲学体系,而且还是一种信仰。如果离开景,所谓情就只是个人的主观感受或潜在的东西,并不能产生美的感受。
他认为,这种快乐比起富有天下的王者之乐,不知要可贵多少倍。他提出君子有三乐的思想,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。他认为,这也是圣人境界的问题。这同周敦颐所提倡的圣希天,贤希圣之学是完全一致的,实际上是提倡天人合一境界。
孟子是重视思的,反身而诚也就是思诚,但这所谓思,不是以诚为客观对象而思之,也不是分析地知解地去思考,而是自我明觉、自我发露式的思,也是整体的或作为整个生命活动方式的思,这样的思,本身就具有体验的性质。情是重要的,是美与乐的心理基础,他甚至说,我情自性,不能自薄[63],但正因为情自性出,因此要尽性以正其情。
所以这种乐是乐得其道,而不是乐得其欲。静观万物也就是体会自家意思。但是,在自然界的山水之中感受到美,体验到乐,不仅需要主体的审美意识,而且需要主体的道德意识,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。物各得其所之妙,正是超言绝象之境。
[52]《答南明汪子问》,《王龙溪全集》卷三。[50] 见《语录下》,《王阳明全集》卷三。文学界有袁宏道等人提倡性灵文学,思想界有黄宗羲等人提出率性之自然的主张。有了这种境界,就能够所过者化,所存者神,上下与天地同流[11],处处都合于天道,处处都是自由的,因此也就无往而不乐。
情景名为二,而实不可离。[43]《朱子语类》卷三十一。
荀子所说的道,是外在化的社会规范,所谓得,是内在化的过程,其中有认知因素,不只是情感感受或体验。[59] 这种人与万物浑然一体之乐,也是合诚、仁而为一的整体境界,但与宋明儒已有区别。
[62]《小雅》五十一,《诗广传》卷三,中华书局1964年版。它只能意会,不能言传,一经说出,就失去了它原来的意义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雅颂之声以道(导)之,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,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,使其曲、直、繁、省、廉、肉、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。饭疏食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。[58]《孟子师说》卷七,《黄宗羲全集》第一册。[30]《河南程氏遗书》卷三,《二程集》。
[37]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八,《二程集》。可见,荀子的理想人格,也是真、善、美的合一之人。
[25] 喜怒哀乐之情,人皆有之,但要进行选择、辨别,则是心智的作用,辨别美丑善恶而后付诸实践,就是化性起伪。所谓颜子之乐,并不是乐贫,乐与贫贱富贵不相干,乐是心灵自身之事,颜子之乐,只是由于能做到私欲克尽,故乐[39]。
[38]《河南程氏文集》卷八,《二程集》。一、仁者之乐 乐本来与儒家的乐教有关,儒家创始人孔子就很重视诗教和乐教,认为一个人的学习,应该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[1]。
在他看来,先王之乐最能表达喜怒的原则,因此,他积极提倡乐教,而反对墨子的非乐主张。这是说,在温和的暮春时节,穿上春天的服装,和五六个成年人、六七个童子,一起到沂水边洗澡,到舞雩台(祭天祷雨之处)吹风,然后唱着歌儿回家。不忧才能乐,不忧就是乐。孔子和儒家从来没有把审美体验和道德体验区分开来,从而划归两个不同的领域。
他是很强调理性认识的,在他看来,只有在认识的基础上,从身心上著切体认,才能实现乐的体验。但王夫之毕竟是理性主义者,他虽然提出情感具有独立的美学意义,而这一点确实是他的一大贡献。
他认为,曾点之志,虽然如凤凰翔于千仞之上,超妙而高远,但由于缺少学问积累和认识准备,只是偶尔说到,缺乏深厚基础,因此有点近于庄子。[49]《语录上》,《王阳明全集》卷一。
[64]《邶风》七,《诗广传》卷一。[15] 用水的盈科而进,比喻人之有本,说明人格之美取决于自身内在的精神源泉,而不是来自外在的声闻,这就是内在的美、充实的美,其中便有乐在。
作为情感活动,乐只是六情之一或七情之一。不过,所谓本体之乐,并不是离开七情之乐,倒是在七情之中。[53]《愤乐说》,《王龙溪全集》卷八。由鱼之得其所,推而至于天地万物,如果物物都能各得其所,各遂其生,那么,吾心之乐,宜何如哉?[38] 这种使万物都能各遂其性的快乐,正是理学家的理想境界,体现了人与社会、自然和谐一致、使天地生生之理得以畅遂的理想情怀。
人要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宇宙大生命,从中体会天地万物之生意,这也是仁的境界,不过,程颢作为理学家,是从宇宙本体的角度解释仁,仁不再限于人伦关系之中,而是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之中有其普遍意义,同时也就具有美学价值。以所欲为得而求之,情之所必不免也。
在乐的问题上,表现得非常明显。否则,就是有限隔,人是人,物是物,物我内外不能融为一体,甚至私心用智,烦扰不已,哪里有什么乐? 所谓体验、体会,是不能用认识论的语言表达的,如果要解释什么是体,就已经带有知解的味道,而天人合一之乐则不是知解所能说明的。
这样,情感需要及其体验就转变成社会感化的问题,即通过乐教陶冶人的性情,使本来的自然情感获得社会内容,变成社会文化的一部分,这就是所谓道。可欲之谓善,实际上是指人的内在的道德意向、意志,它来源于道德情感,其中有目的意义。